2013年《公路護欄安全性能評價標準》(JTG B05-01-2013)頒布,“新標準”首次對活動護欄的安全性能提出了明確要求,強制要求采用實車碰撞試驗評價活動護欄的安全性能,并需要采用三種車型(小客車、大客車、大貨車)分別對活動護欄的中部和端部兩個碰撞點進行6 次碰撞試驗(圖5-1-10)。
通過分析圖5-1-10,活動護欄若要通過中部碰撞,其中間結構必然連續(xù)形成一體,且具備合理的強度,可見“新標準”要求中間標準段進行一體化設計;活動護欄若要通過端部碰撞,則需要 端部與活動護欄中間段、端部與中分帶護欄均進行有效銜接并合理過渡,即要求端部和中間標準 段、端部和中分帶護欄進行一體化設計。因此“新標準”對活動護欄提出了一體化設計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