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保留護欄原有按照《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設施設計及施工技術規(guī)范》(JTJ 074—1994) 設置的護欄立柱、護欄板和防阻塊。 (2)新增1根φ114mm×4.5mm×2250mm長立柱,使護欄的立柱間距由4m加密為2m, 立柱打入深度為1.1m。 (3)新增2個196mm×178mm×200mm×3mm防阻塊,分別安裝于新增長立柱的上部和下部,間距40cm。其中下防阻塊與原有護欄板連接。 (4)新增1塊4320mm×85mm×310mm×3mm護欄板,安裝在新立柱的上防阻塊上,與下層護欄板的橫梁中心間距為40cm。 為驗證該護欄防護能力提升方案的有效性,委托相關試驗機構進行了實車足尺碰撞試驗,試驗條件依據《公路護欄安全性能評價標準》(JTG B05-01—2013)中有關A級護欄碰撞試驗相關要求進行,見表6-2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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