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陽臺,《住宅設計規(guī)范》要求"護欄凈高不應低于1.05米。中高層、高層住宅的護欄凈高不應低于1.1米"。比窗臺護欄要求0.9米高些。規(guī)范編制的初衷是,陽臺往往三面臨空,是全家向外眺望活動比較集中的地方,對護欄的防護要求應該高些。
近年來陽臺封閉現(xiàn)象比較普遍,一些工程在設計階段就按照封閉陽臺設計,并認為封閉的陽臺護欄高度可按窗臺要求降低。但在施工圖審查或工程監(jiān)理中經(jīng)常引起爭議。質(zhì)檢和監(jiān)理部門明確認定陽臺是陽臺,窗戶是窗戶,指出如果將陽臺當窗戶,工程圖中出現(xiàn)許多不能自圓其說的矛盾,比如面積計算、日照間距、窗地比指標等。
一些工程設計雖然按封閉陽臺設計,實施時仍然交給住戶自行處理,引起事故或糾紛使設計者十分被動。所以應考慮到,封閉陽臺并沒有改變陽臺三面臨空,是全家向外眺望活動比較集中的地方等性質(zhì),并且陽臺是否封閉應是住戶自己的選擇,目前封閉的陽臺日后敞開的可能性完全存在,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不能減少或降低標準,因此封閉陽臺的護欄決不可采用窗臺的高度。
在低窗臺附加護欄,重外觀效果更得重安全常見的低窗臺距地0.5米左右,如果緊貼內(nèi)墻增加0.4米護欄或柵欄肯定達到規(guī)范要求的防護措施。但由于美觀要求和利用窗臺的需求,很多人喜歡將陽臺護欄設在緊貼窗扇的位置,如果窗臺臺面太大,如凸窗等,小孩經(jīng)常站在窗臺上眺望,而且使用者也必須站到窗臺上開啟窗戶,這時,附加在窗臺上的陽臺護欄本身高度應達到0.9米,如果窗臺太低,住戶往往會無意識攀登到窗臺上,不宜簡單附加低護欄,否則危險是沒有充分杜絕的。